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莱芜市地税机构自组建以来,特别是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后,在省局党组和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党的“十五大”、“十六大”精神及党和国家制定的有关税收政策,始终以组织收入为中心,以文明创建活动为突破口,坚持抓基层、打基础,把基层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,深入扎实的开展好各项工作,不断夯实地税根基,有力地促进了地税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。
莱芜市地税局内设市局征收分局、稽查局2个直属单位,辖莱城、钢城、开发区三个区局,共5个县(市、区)局级基层单位。其中莱城分局设稽查局、直属征收局、张家洼分局、口镇分局、牛泉分局、高庄镇分局、雪野分局、辛庄分局、苗山分局、杨庄分局、茶业分局、大王庄分局、方下分局、羊里分局、寨里分局等15个基层单位;钢城分局设稽查局、直属征收局、颜庄分局、黄庄分局、里辛分局等5个基层单位。全系统担负着全市1.75万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管任务。近年来,莱芜市地税局坚持“两手抓,两手硬”的工作方针,以思想教育为先导,以机制创新为支撑,以“双争”活动为载体,以行风建设为主线,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目标,多渠道投入,高起点规划,快速度建设,基层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。
全市地税系统创建“六好基层单位”的具体目标是:2004年,市局直属征收分局、钢城区地税局(含区局直属征收分局、稽查局、颜庄分局、黄庄分局、里辛分局、)要达到“六好基层单位”的标准,并通过省局的验收,创建比例达到40%。2004年,莱城区地税局要有60%的农村基层分局(区局直属征收分局、稽查局、雪野分局、高庄分局、辛庄分局、苗山分局、张家洼分局、方下分局、口镇分局)达到“六好基层单位”的标准,并通过市局的验收。2005年,市局稽查局、莱城区地税局(所辖基层分局)要达到“六好基层单位”的标准,并通过省局的验收,创建比例达到40%。两年创建比例达到80%,提前一年完成省局规定70%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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