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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31日,全市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员工作会议在市局二楼会议室召开。全市有关职能部门(单位)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员,市、区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工作人员,共计60余人参加了会议。会议传达学习了《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》和《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网络平台的通知》。侯继才副局长代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了2009年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,并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综合治税工作任务。
2009年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省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按照“经济决定税源,管理增加税收”的治税思想和科学化、精细化、规范化管理的要求,不断加大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力度,依托政务专网,建立了集涉税信息采集、交换、处理为一体的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平台,推动了部门之间涉税信息资源的交流、共享,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。2009年度共采集34个部门各类信息31726条,其中有效涉税信息8290条,入库税款1957.7万元,新增税款1230.6万元,委托代征税款5521万元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健康开展,有效控管了税源,堵塞了税收漏洞,促进了全市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。
侯局长要求各单位要以学习贯彻地方税收保障条例为契机,切实把综合治税工作不断推向深入。一要学习贯彻《条例》,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长效机制。《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》的颁布实施,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。要充分认识《条例》的重大意义,认真学习、深刻领会《条例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,按照《条例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,扎扎实实抓好地方税收保障工作,努力做好争取各方面支持工作,进一步健全综合治税长效机制,完善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共享配套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,建立完整、及时、动态的税源监控体系,把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纳入政府日常政务督查范围,及时通报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进展情况,协调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堵塞税收管理漏洞,增加税收收入。二要强化工作机制,保障综合治税工作持续健康发展。一是强化信息传递机制。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履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规定的法律职责和义务,严格按照《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》和市政府《关于建设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网络平台的通知》的要求,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,依照规定格式,定期将涉税信息通过网络上传,切实做好涉税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。二是要强化信息处理机制。严格按照《山东省社会综合治税信息业务处理规程》规范涉税信息处理应用等各项工作,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,做到信息分析比对及时、情况处理及时、管理监控及时。三是要强化考核奖惩机制。各级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奖惩机制,完善综合治税考核奖惩办法,细化考核内容,优化考核方式,将各单位税源管理监控情况纳入考核指标,严格考核和监督,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三要加大信息管税,切实增加地方财政收入。各级地税部门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、产业结构调整和税源变化情况,及时调整涉税信息采集的广度和深度,力求把涉税有用信息最大限度地纳入采集、监管范围,消除税源监控上的“盲区”;应在税种、行业以及工作事项上进一步延伸拓展,加强综合治税信息综合利用。各级地税部门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支撑作用,加强对涉税信息的管理和比对,提高信息综合利用效率,对涉税信息要实现信息化集中管理,分级使用,使综合治税与纳税评估、税负分析、稽查选案、涉外税收审计、反避税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,共同发挥和强化税源管理的作用,确保将税源转化为税收,使税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地方财力,为全市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。(文章来源:纳税服务中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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