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莱芜市地方税务局
莱芜市残疾人联合会
关于纳税用人单位通过网上缴纳
2009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
各纳税人 :
你单位应缴纳的2009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已经审核确定,并已通知你单位。按照省财政厅、省地税局、省残联、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的统一规定,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纳入地方税收征管系统,纳税人可通过网上报税系统在网上划款缴纳。具体操作方法: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无需填写申报表,在缴纳期限内(8月1日-9月30日)纳税人登录网上报税系统,直接进入“网上划款”模块,查看应缴数额与通知数额无误后,点击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据行的“开票”按钮,即可实现网上缴纳。逾期不缴纳,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通过法院强制执行。
特此通知
二○一○年七月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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